涞水县清山十里花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1概况
1.1项目概况
涞水县清山·十里花开地块位于涞水县义安镇温辛庄村,占地面积47768.85m2。本地块未来规划为一类居住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划为居住用地的地块采用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1.2地块土地使用历史及现状
根据调查结果及历史影像,在2019年之前该地块为农用地,种植玉米、红豆、树木等;2019年清山·十里花开项目在调查地块施工建设,调查期间清山·十里花开项目,1#、2#、3#、4#、5#、6#、7#、8#、9#、10住宅楼#及配套建筑主体已建设完成,正在进行内装装饰及车库建设。
1.3用地规划
本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2现场采样调查
2.1采样点位布设
根据现场踏勘及前期调查结果,结合地块建构筑物、地块内平面布置及地块基坑等因素,本次调查地块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位。本地块初步调查于2021年5月27对6个土壤采样点位(S1、S2、S3、S4、S5、S6)采样,共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14组(含2组平行样)。S5、S6采样点位石油烃检出浓度相对于其它点位偏高,为了进一步探究石油烃对地块的影响和石油烃随采样深度的变化影响,于2021年6月30日,补测2个土壤采样点位(SA01、SA02)石油烃,共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9组(含1组平行样)。
2.2样品检测指标与分析
根据地块及相邻地块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土壤污染影响很小,为避免开发及使用过程中,地块遗留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对土壤进行现场采样并分析,验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土壤检测因子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基本45项及pH值、石油烃、有机农药类(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
2.3调查结论
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共布设了6个土壤检测点位,后续补测石油烃增设2个土壤检测点位。经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经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分析,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指标有6种检出,铜、镍、镉、砷、汞、铅的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限值;土壤样品中VOCs、SVOCs、有机农药类指标均低于检出限,且其检出限低于对应筛选值;土壤样品中石油烃(C10~C40)指标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限值。。
综上所述,根据地块土壤检测结果分析,该地块不存在环境风险,无需进行详细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本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标准,并用来建设清山·十里花开项目。